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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教学管理规定
2014-07-04 10:23  

为了共同完成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相长,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1、教学中遵循高职教育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综合素质提升为宗旨,合理把握基本知识学习和基本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关系,做到“教、学、做”一体化。
     2、根据课程性质和专业实际,修改和完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科学规划教学内容,有完整的教案及电子课件,于上课一周内将教学进度表交系秘书存档,学期结束时提交教案以及电子课件。
     3 、提倡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生动有效的教学方式。课堂播放视频材料应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的1/8,并应在课程教学进度表上加以注明。授课教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授课内容,根据学生特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认真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上课时间不得接打手机,并将手机设置无声状态。认真按照教学进度。不得自行调课或别人代替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1天告知系秘书经同意后方可。一学期内授课教师调课原则上不能超过两次。
     5、为了加强课堂纪律,提高教学效果,每次上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到课考勤。教师要大胆进行管理,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根据学院《学生手册》对学生重修管理的规定,学期末教师应提供学生缺课超过课程总学时1/5的学生名单。
     6.为了准确统计教师课时量,每次课程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及实训室日志)。学期末教师要提交本门课程的考试试卷及答案,考核方式、考核内容、题量大小、难易程度符合课程性质和专业实际;考试结束后,教师1周内批改完试卷,并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学生成绩。课程成绩的构成和考核成绩应符合常态分布;考勤表、打印成绩表于期末一并交系秘书存档。
     7、学院和教学系对优秀授课教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视情节扣发课费,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学院对教学事故的认定方法加以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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