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0级各班:
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评先选优及奖励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上进,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职业技能实践、比赛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或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毕业实习表现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成绩良好以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上进,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职业技能实践、竞赛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曾担任学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在校期间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或“优秀学生干部”;毕业实习表现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成绩良好以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有申请意向的学生请于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前将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个人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两份)、申报材料(附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推荐汇总表(附件二)交予系辅导员郜馨老师处进行审核。(A4纸质打印版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系里将综合申报人的实际情况及学院下达的名额,确定推报人选,由学生处审定,最终确定的人员将在2013届毕业典礼上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附件: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艺术系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