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音乐教育专业于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生,属于院级特色专业,并于2014年成立音乐教育专业教研室,现有在校生150余人,专兼职教师20余人,“双师型”教师和研究生学历教师均为100%,进三年就业率均达96%以上。
目前拥有校内实训室:钢琴实训室(钢琴43架、电钢琴226架),萨克斯实训室,古筝实训室,舞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能够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教学和实训。
校外实训基地有:西安高新第二学校、报恩寺街小学、西安市小天鹅小学、柏斯琴行、小天鹅艺术培训中心等十余家单位。作为我院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实习、见习和教学的基地,为学生综合技能和职业素养的提高提供了平台。
专业优势
一专多能,全面发展
音乐教育专业立足基础教育音乐教师的岗位需求,构建“师范教育+艺术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在提升学生艺术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规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立足市场,保障就业
音乐教育专业技能性强、就业面广、社会需求量大、后续发展空间大,历年来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包括小学音乐教师、幼儿园教师、歌唱演员、演奏演员、艺术培训机构创始人以及话剧院、音乐厅、歌剧院的工作人员等。
丰富载体,能力提升
音乐教育专业通过课程实操训练、职业技能大赛、大师课、毕业汇报音乐会、学生见习实习等,不断丰富实践教学的载体,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就业方向
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社团辅导教师
社会艺术培训机构音乐教师
企事业单位等文化宣传
文化馆、话剧院、音乐厅、歌剧院等工作人员。
招生对象
文史类、理工类、“三校生”均可报考。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够在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等专业领域,从事音乐教育、群众艺术辅导、管理等工作,具备音乐基础理论和常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掌握声乐教学、钢琴教学等能力,具备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和素养,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课程体系
考核方式
专业核心课程考核:
钢琴、声乐课程实施的是五级考核制,分为“一对一”的个别课和“一对多”的小组课形式进行。学生入校后由教研室统一组织专业教师对大家的钢琴、声乐水平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分组的依据。按照钢琴声乐水平的高低分别采取不同的授课形式,学期末由教研室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下一学期的分组依据。采取“末尾淘汰,优者晋级”的原则。课程考核实行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形成性评价成绩占30%,总结性评价成绩占70%,其总和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专业基础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以期末标准化考试进行,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
毕业生综合评价考核:包括实习与综合能力考核。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时间为12周。由系统一推荐实习单位或自主联系单位,完成实习,根据本人实习情况如实撰写实习报告。
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是对学生在校三年学习成果的综合检验,考核是否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形成的素养、掌握的技能,完成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考核的时间在大三第2学期,考核的项目为钢琴和声乐。《钢琴》、《声乐》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技能课程,是学习音乐各相关课程的基础,通过毕业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以考核学生在校三年是否在掌握基本弹奏、歌唱技巧的同时,达到一定的表演水准,是否具有一定的教学与辅导能力,是否能够胜任中小学的音乐课程与钢琴、声乐教学工作。
专业实践与拓展
校内职业技能竞赛
目前音乐教育专业在第四学期也就是大二的第二学期开展职业技能大赛,主要有器乐和声乐两个项目,通过这个活动的开展,能够检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并且提高学生的演奏演唱能力。
毕业音乐会
在第五学期也就是大三的第一学期会开展毕业音乐会,音乐会的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对音乐作品进行排练并表演汇报,可以有钢琴独奏、合奏,声乐独唱、合唱,二胡、琵琶、古筝、萨克斯等乐器演奏多种形式。凡是参加音乐会的独唱或者独奏学生在毕业生综合能力考核时直接为合格。
省级技能大赛
2017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钢琴演奏中,14级学生黎爱欣的钢琴演奏在陕西省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随后参加了全国的技能大赛,获得了三等奖。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表演比赛中,我们共组织了5名同学参加,其中3名同学获得了二等奖,1名同学获得了一等奖,取得优良成绩。2020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表演比赛中,1名同学获得了三等奖。
大师课
音乐教育专业讲座,是每年教研室都会安排和组织的必要活动。通过邀请音乐教育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专家学者,适时地引入专业前沿政策和最新方法,力争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通过这些讲座,既丰富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提高,又使他们在实践的过程中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